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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權益】

獨居老人暨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計畫

申請條件

一般對象:仁愛鄉、信義鄉等原鄉部落,年滿18歲以上至54歲以下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獨居且因身心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老人。

專案對象:仁愛鄉、信義鄉等原鄉部落,年滿18歲以上至54歲以下原住民獨居或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及情境堪憐之日常生活無法自理需他人協助者,需報本府專案核定者。

 

辦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應檢附證件

一、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各鄉鎮市公所核發)

 

實施項目

家務服務(陪同就醫關懷訪視、協助膳食)、文書服務、休閒服務、精神支持服務及其他相關居家服務。

附加檔案:獨居老人暨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計畫.doc按這裡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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